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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行业信用宣传 信用中国 | 2021/08/13 -
专栏 行业信用宣传 信用中国 | 2021/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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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行业信用宣传 信用中国 | 2021/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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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评级是债券市场的重要基础性制度安排,关系到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大局。近日,人民银行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促进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改革方向,从加强评级方法体系建设、完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机制、强化信息披露等方面对信用评级机构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强调优化评级生态,严格对信用评级机构监督管理。
近年来,我国债券市场规模日益壮大。人民银行日前公布的金融市场运行情况显示,截至今年6月末,债券市场托管余额为123.6万亿元。其中,公司信用类债券托管余额达29.3万亿元。
此前,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在信用评级行业发展座谈会上指出,近年来,我国评级行业在统一规则、完善监管、对外开放等方面取得长足进步,但也存在评级虚高、区分度不足、事前预警功能弱等问题,制约了我国债券市场的高质量发展。评级行业应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坚持职业操守,勤勉尽责,努力提高评级能力,提升评级质量。
“评级机构作为债券市场的‘守门人’,对债券市场作出贡献的同时也存在一定问题,精准揭示信用风险的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中债资信技术标准总部总经理霍志辉在接受人民记者采访时表示。
为此,《通知》一是要求评级机构加强评级方法体系建设,提升评级质量和区分度,另外对于信用评级机构一次性调整信用评级超过三个子级(含)的,应当立即启动全面的回溯检验,并公布未来采取改进措施。
二是加强信息披露,单独披露受评主体个体信用状况,最终评级结果考虑外部支持的情况,特别是,鼓励发行人选择两家及以上信用评级机构开展评级业务,鼓励信用评级机构开展主动评级、投资者付费评级并披露评级结果,发挥双评级、多评级以及不同模式评级的交叉验证作用。
三是择机适时调整监管政策关于各类资金可投资债券的级别门槛,弱化债券质押式回购对外部评级的依赖,将评级需求的主导权交还市场。
“上述措施从评级机构内部建设和外部评级生态等多方位进行规范,必将逐步纠正上述不够科学的评级现象,使得债券市场整体级别分布更加合理和科学,有助于评级结果准确性逐步提升,评级机构将逐步回归更好发挥揭示风险、服务债券定价参考等作用,从根本上遏制评级虚高,提升我国信用评级质量和竞争力,从而促进整个债券市场健康发展。”霍志辉说。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明确提出了鼓励引入投资人付费评级,发挥双评级、多评级以及不同模式评级的交叉验证作用。对此,中债资信评级部门负责人李欣告诉人民网记者,过去投资人付费模式还处在探索阶段,对债券风险定价无法产生直接影响,无法发挥挤泡沫、降虚高的作用。此次相关鼓励政策和机制的落地,有助于评级行业良性、有序的发展。
业内人士认为,《通知》有利于提升信用评级质量和区分度,进一步发挥信用评级在风险揭示和风险定价等方面的作用,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推动信用评级行业更好地服务于债券市场健康发展大局。
人民银行表示,下一步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信用评级行业的监督管理,推动信用评级机构切实发挥债券市场“看门人”作用,助力债券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专栏 行业信用宣传 信用中国 | 2021/08/13 -
近日,青海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通知,将于近期至10月在青海省范围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以此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减负。
此次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是青海省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深入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活动、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具体举措。重点对社会和企业反映强烈的强制收费、重复收费、违规收费、不规范收费等行为进行全面整治,将把400余家行业协会商会纳入专项清理整治范围,除了督促200余家商协会开展自查工作之外,还将成立3个督查组,对部分单位实地检查。对发现的乱收费行为一律“零容忍”,将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惩戒、公开曝光、年检降档、评估降级等措施,进一步加大惩处力度,狠刹违规收费之风;对企业反映强烈,顶风违法违规收费的行业协会商会,除了依法处理,还会集中向社会公开曝光。
同时,全省各级民政、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等部门将围绕“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等7项重点工作,加大日常检查、行政约谈、抽查审计等督促指导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通过专项检查、交叉检查、联合检查等多种方式,对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行为“全覆盖”清理整治,采取严把登记入口关、强化收费源头治理等措施,建立健全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长效监管机制,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健康有序发展。
专栏 行业信用宣传 信用中国 | 2021/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