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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各计划单列市社会组织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社会事务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关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结合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持续提高站位,深刻领会中央关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要求
目前,全球疫情仍处于高位,病毒还在不断变异,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多点散发,一些地区疫情防控正处在最吃劲、最关键时期,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各级登记管理机关要坚决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工作的头等大事,以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精神上来,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动态清零”总方针不动摇、不放松,进一步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深刻、完整、全面认识党中央确定的疫情防控方针政策,坚决克服认识不足、准备不足、工作不足等问题,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以坚持就是胜利的定力,以时不我待的精神、分秒必争的行动进一步抓紧抓严抓实疫情防控工作,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要坚定信心,深刻认识抗疫斗争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充分发扬斗争精神,坚决筑牢疫情防控屏障,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二、狠抓贯彻落实,扎实做好登记管理机关疫情防控工作
各级登记管理机关要针对当前疫情传播的新特点新规律,充分吸收有效经验,深刻汲取“破环”教训,把困难和风险估计得更加充分,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从严从实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有效措施,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置。一是要压实政务服务窗口防控责任。要健全工作方案,完善责任机制,强化常态化管理和应急处置。要加强现场管理,做好政务服务窗口消杀、人员进出信息采集,切实保障前来办事群众以及窗口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属地疫情防控确有必要的,可暂停现场业务,改为通过政务服务网上平台、手机app自助端等方式办理。二是要科学优化工作方式方法。结合属地疫情防控要求与工作实际,在当地疫情未得到有效控制之前,需要开展的研讨、培训、交流等活动,可采取线上方式,一般不组织召集现场活动。对年检、评估、抽查检查等社会组织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可采取网上办理、邮件寄送、适当放宽办理时限等方式稳妥开展,最大限度减少因聚集、接触式办公引发疫情传播风险。三是要高效统筹推进全年工作。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认真贯彻落实今年全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社会组织专项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各项工作安排,积极推进实施“十四五”社会组织发展规划,加强工作统筹协调、提前部署和资源整合,确保有效完成今年工作任务,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三、主动担当作为,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各级登记管理机关要积极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为,引导社会组织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和属地疫情防控各项要求,扎实抓好疫情防控工作。一是要积极履行登记管理机关的社会组织党建协同职责,引导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深刻认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站稳政治立场,坚守政治纪律和规矩,坚决同一切歪曲、怀疑、否定我国疫情防控方针政策的言行作斗争。二是要引导社会组织加强自身疫情防控,强化安全生产,积极配合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工作,充分发挥志愿服务、物资保障、心理疏导等作用,助力共同防疫。三是要引导社会组织全力支持“六稳”“六保”,有序参与社会治理,多方提供社会服务,全面助力乡村振兴等,在经济社会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对在抗疫斗争中涌现出的社会组织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要加以宣传报道,进一步激励广大社会组织坚定信心、同舟共济做好抗疫工作。
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要不断强化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担当作为、勇于实践,为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作出贡献,以实际行动把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到位,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2年5月13日
专栏 行业信用宣传 民政部网站 | 2022/05/19 -
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发布“共促残疾人消费公平、维护残疾人权益”倡议书
专栏 行业信用宣传 信用中国 | 2022/05/19 -
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发布“共促残疾人消费公平、维护残疾人权益”倡议书
专栏 行业信用宣传 信用中国 | 2022/05/19 -
无论从哪方面来看,中国汽车产业链、供应链无疑经历了有史以来最为严峻的考验。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5月11日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4月,汽车产销分别达到120.5万辆和118.1万辆,环比下降46.2%和47.1%,同比下降46.1%和47.6%。其中,4月销量跌破120万辆,为近10年以来同期月度新低。今年1-4月,汽车产销769万辆和769.1万辆,同比下降10.5%和12.1%,结束了今年一季度的增长态势。
面对如此罕见的巨大挑战,市场无疑需要更多给力的政策。在“五一”假期前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新能源汽车”“绿色出行”再次成为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重头戏。
“此时该文件的出台,主要是考虑当前内需不足的情况有所加重,尤其是疫情导致消费需求萎缩,需要通过政策面来引导消费复苏。”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数字经济与金融创新研究中心联席主任、研究员盘和林认为,考虑到部分地区因为疫情防控压力较大,供给和需求都尚未恢复正常,当前还没有到“全面提振消费”的时刻。
在他看来,中国汽车业眼下的颓势是疫情反弹导致汽车产能阶段性收缩,而产能供给不畅导致汽车销量下滑。“这应该是一个短期的问题,下半年汽车业有望恢复正常。尤其是智能电动汽车,仍将是消费市场升级的风向标。”
全产业链面临严峻挑战,供需恢复还有哪些难题待解
这一轮疫情来势汹汹,先后受到冲击的吉林、上海、北京,既是汽车业的生产重镇,也是重点消费市场。
在资深汽车媒体人、汽车行业分析人士杨小林看来,眼下汽车业面临的挑战几乎贯穿了全产业链,很难在短时间内迅速恢复。“从东北到长三角再到京津冀,都是汽车产业链的重点布局地区。当这些地方因疫情而摁下暂停键,全国乃至全球的汽车产业链都会遇上堵点。”
新能源汽车独立研究员曹广平认为,新冠肺炎疫情对中国汽车业造成的直接冲击和间接影响都不容忽视。一方面,上海等地的封控让供应商、整车厂被迫停摆,汽车销售也面临重重困难;另一方面,由于部分居民预期收入减少,汽车消费意愿降低或延期。
“经过多方努力,目前大部分车企已经复工,但产业链恢复很难一蹴而就。任何一个环节存在堵点,都可能让汽车生产线节拍慢、效率低。”他分析说,汽车产业的生产和消费全部恢复可能要等到下半年,但具体恢复进度还要看疫情防控情况和经济走势。
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发布的数据显示,4月上海地区的5家主力车企生产环比下降75%,长春地区主力车企生产下降54%,其他地区汽车生产总体约下降38%。
对此,乘联会秘书长崔东树分析说,上海地区零部件体系的全国辐射效应凸显,再加上部分进口零部件受疫情影响短缺,涉及长三角地区的国产零部件体系供应商无法及时供货,有的甚至完全停工、停运。再加上物流效率降低、运输时长不可控,4月汽车生产不畅问题突出。
按照乘联会的统计,4月乘用车市场零售达到104.2万辆,同比下降35.5%,环比下降34.0%。今年1-4月累计零售595.7万辆,同比下降11.9%,同比减少80万辆。其中,4月同比下降约57万辆,且零售同比与环比增速均处于当月历史最低值。
“4月,上海、吉林、山东、广东、河北等地的经销商4s店客户进店和成交都受到影响。”崔东树向记者直言,4月汽车零售降幅之大,不禁让人想起2020年3月,当时新冠肺炎疫情暴发,汽车零售同比下降40%。
今年3月以来,国内疫情出现多点散发,波及全国多数省份。特别是有些突发因素超出预期,给经济平稳运行带来更大不确定性和挑战,消费特别是接触性聚集性消费受到较大影响,因此消费恢复进一步承压。
对此,《意见》提出,要从围绕保市场主体加大助企纾困力度、做好基本消费品保供稳价、创新消费业态和模式三个方面着力,应对疫情影响,促进消费有序恢复发展。
“消费是最终需求,是畅通国内大循环的关键环节和重要引擎,对经济具有持久拉动力,事关保障和改善民生。”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意见》的制定出台一方面是着眼长远,着力畅通国民经济循环,打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全链条、各环节,为培育完整内需体系、形成强大国内市场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更加坚实的支撑;另一方面则是聚焦当前,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应对疫情对消费的影响,努力稳定当前消费,切实保障消费供给,促进消费持续恢复。
事实上,从“十四五”规划到2035年远景目标,从这两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到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均对促进消费作出部署,强调要提高居民消费能力和意愿、创新消费业态和模式、挖掘县乡消费潜力、合理增加公共消费、促进消费持续恢复。
有分析认为,疫情对消费的影响是阶段性的。随着疫情得到有效管控、政策效应逐步显现,正常经济秩序将快速恢复,消费也将逐步回升,消费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表示,随着前期被抑制的购车需求得以释放,预计5月汽车产销量将实现环比提升。
在推动汽车行业复工复产的同时,从中央到地方密集出台刺激汽车消费的举措。据了解,广州增加3万个购车指标、深圳增加1万个购车指标。沈阳市政府投入资金1亿元,面向在沈购车的个人消费者(户籍不限)发放汽车消费补贴。
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4月,新能源汽车产销160.5万辆和155.6万辆,同比增长均为1.1倍,市场占有率达到20.2%。在新能源汽车主要品种中,与上年同期相比,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产销继续保持了高速增长势头。
因此,在接下来促进汽车业产销回暖、释放消费活力的过程中,新能源汽车无疑要当好“主力军”。
让新能源汽车当好刺激消费“主力军”,从破除地方保护主义开始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提出,要有序破除一些重点服务消费领域的体制机制障碍和隐性壁垒,促进不同地区和行业标准、规则、政策协调统一,简化优化相关证照或证明办理流程手续。
而此前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则提出,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制度规则,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汽车业显然要成为主力军。然而,一片欣欣向荣的新能源汽车市场,也被认为是地方保护主义横行的重灾区。
一方面,由于新能源汽车补贴中有一部分是由地方财政负担,不少地方政府会将补贴资金向在当地建厂的车企倾斜。从限制车辆轴距,到规定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的油箱大小,在种种看似奇葩的补贴规定之下,其他品牌被“精准”地排除在新能源汽车地方补贴之外,当地汽车品牌得以“独享”。这人为调整了新能源汽车市场的价格秩序,造成不公平竞争。
另一方面,在各地采购出租车、公交车和公务用车时,不少省市或明或暗地向当地车企倾斜。尽管在燃油车时代便有如此“规矩”,但这一情形无疑会挫伤企业加强技术研发、提升新能源汽车产品实力的积极性。长此以往,必将对整个新能源汽车产业链造成负面影响。
“越是面临严峻挑战,越要有全国一盘棋的大局观。”杨小林直言,国内市场割裂、新能源汽车地方补贴“暗藏玄机”,有其特定的形成原因和存在形式。随着新能源汽车补贴逐步退出历史舞台,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地方保护主义有望大为改善。
“新能源汽车没有财政补贴后,会加快回归到全国统一的大市场。但我们仍要警惕那些非市场化壁垒,要让消费者有权利进行多元化选择。”他提醒说,不排除有地方通过上牌、政府采购等手段继续构筑壁垒,保护本地企业。因此,在市场监管和流通机制上,应出台更多全国一盘棋的政策。
在盘和林看来,地方政府利用高额补贴和信贷支持,甚至直接通过政府资本投入来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从而形成新能源汽车的产业优势。但这也可能成为滋生地方保护主义的温床。
“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意味着将来要重点消除这种形式的地方保护主义,要让各个地区更加均等地吸引新能源车企业。”他表示,各地方应减少在财政补贴上的竞争,而将更多精力放在为企业平等地做好相应服务上,打造服务型政府。
“如果地方政府干预市场的行为不恰当,就等于是在市场竞争中拉偏架。这样不仅不利于发挥优胜劣汰的市场规律,还有可能一味保护落后产能,甚至形成‘越保护越落后,越落后越保护’的恶性循环。”曹广平向记者直言,地方保护主义由来已久,在为企业纾困、释放消费活力的过程中,地方政府的行为既要合理应用宏观调控之手,也要始终坚持有利于统一大市场形成的目标。
显然,加快建设国内统一大市场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对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具有基础性的战略意义。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提出,完善市场信息交互渠道,要统一产权交易信息发布机制,实现全国产权交易市场联通。推进同类型及同目的信息认证平台统一接口建设,完善接口标准,促进市场信息流动和高效使用。依法公开市场主体、投资项目、产量、产能等信息,引导供需动态平衡。
“这意味着产业与产业之间、产业链上下游之间的协同效应将大大加强。”有业内专家分析称,做大做强汽车产业既需要发挥市场作用,也离不开“有为的政府”,“眼下最关键的,还是立足内需、畅通循环,在这个过程中逐渐解除各种不合理的限制。比方说,汽车限购问题就很值得研究。”
《意见》要求,为了稳定增加汽车等大宗消费,各地区不得新增汽车限购措施,已实施限购的地区逐步增加汽车增量指标数量、放宽购车人员资格限制,鼓励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限购地区实施城区、郊区指标差异化政策,更多通过法律、经济和科技手段调节汽车使用,因地制宜逐步取消汽车限购,推动汽车等消费品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
从保供应到释放消费活力,从保生产到畅通国内大循环,汽车业的生产线一头担着做大做强实体经济、保障就业的重任,一头连着老百姓对美好出行生活的向往,一举一动都影响着中国经济巨轮的航向。人们比以往任何时候更需要,保障汽车业这条漫长链条高质量运转的“润滑油”。
专栏 行业信用宣传 信用中国 | 2022/05/18 -
为推动理财公司合规经营和持续稳健运行,按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原则履行“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管理职责,银保监会近日发布《理财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办法》是理财公司履行受托管理职责的重要制度保障,是实现有效监管的重要途径和有力抓手。当前,在理财公司转型发展的新时期、新阶段发布实施《办法》,有利于统一同类资管业务监管标准,增强理财公司合规意识,建立健全投资者保护机制,推动理财行业形成良好发展生态。
形成统一内控标准
今年,《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资管新规”)结束过渡期后开始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资产管理制度在顶层设计上日趋完善。在统一的监管标准下,大资管格局形成“一张网”,银行理财业务等细分子行业逐渐步入规范运行新阶段,资管机构的运行更加稳健。
就理财公司发展格局而言,自2018年《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发布实施以来,共有29家理财公司获批筹建,其中25家获批开业。截至2022年3月末,银行及理财公司理财产品合计余额28.4万亿元。其中,理财公司产品余额17.3万亿元。当前,理财公司作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资管机构,在理财市场中占有重要地位,有必要尽快构筑全面有效的内控管理制度。
“总体上看,理财公司的治理体系仍有待深入和完善,此次《办法》的制定,对内控制度建设提出了全面的要求,涵盖了内部控制组织架构、内部控制活动以及内部控制监督等方面,对理财公司树立科学稳健投资理念具有重要意义。”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主任曾刚表示,理财公司的内控制度与银行不一样,除了要围绕其展业特点之外,还需要借鉴其他的资管行业,尤其是公募基金等投资属性,围绕资管交易、内控等方面来实现有效监管。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在我国,人员信息登记和公示制度已在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普遍实施。理财公司作为新型资管机构,《办法》提及在理财公司中建立人员信息登记和公示制度,是促进同类业务监管规则一致性的具体体现,有助于促进理财公司从业人员规范执业,避免不符合职业要求的人员“滥竽充数”。
目前,资管新规等法规均提出内部控制的原则性要求。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办法》是对资管新规、理财公司办法等监管制度的原则性要求的细化和补充,有利于推动理财公司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内控标准。理财公司从成立初期就要养成“洁净起步”,构建与自身业务规模、特点相适应的内控合规管理体系,为将来稳健运行、防范风险提供坚实保障。
建好风险隔离墙
《办法》指出,理财公司应当针对内部控制风险较高的部门和业务环节,制定专门的内部控制要点和管理流程。
内控制度是资管机构的核心制度,不仅涉及其内部组织管理、交易运行等重要环节,还是整个风险防范的基础,往往重大风险都源自于内控失效。曾刚表示,从更深层面看,做好内控有利于完善理财公司治理体系,从这个角度来讲,也为监管制度的完善和理财公司有序发展奠定了稳固基础。
随着银行理财子公司陆续落地,及时建立内部控制管理体系是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的前提。但是,我们不能忽略一个事实,那就是目前资管行业部分理财公司内控管理依然面临挑战。“对于理财公司来说,投研能力是资管行业的核心竞争力。整体上看,理财公司现有的投研水平和成熟基金、信托等行业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宏观研究员周茂华表示,理财产品打破刚兑进入净值化转型,净值波动增多,理财公司如何在收益与波动间取得平衡、防控风险,对理财公司而言是一场大考。
在这种情况下,理财行业需要加快完善监管制度与推进理财机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资管机构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办法》对各项业务活动和管理活动制定全面、系统、规范的内控制度体系,并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全面评估。”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要完善投资和交易制度流程,明确不同类型资产投资审核标准、决策流程、风控措施和投后管理要求,健全交易全流程管理制度,这样才能有效识别和控制相关资管机构的风险。
董希淼认为,建立有效的风险隔离制度,构筑牢固的金融“防火墙”,是降低金融业系统风险在不同机构之间蔓延的重要保障。而通过在一个集团内部分设不同法人机构来隔离风险传染,则是比较现实和有效的途径。《办法》强化理财公司受托管理职责,强调规范与控股股东等关联交易、风险隔离,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理财公司应明确细化相关规定,与母行等之间实现管理隔离、业务隔离、声誉隔离、人员隔离、信息隔离,这样既有助于理财公司稳健经营,也有助于推动理财公司有序创新。
总的来说,《办法》与资管新规、理财公司办法等制度规则共同构成理财公司内控管理的基本遵循,对于防范化解理财公司风险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随着居民财富积累与投资理财意识增强,对高质量、多元化理财产品的需求潜力越来越大。《中国银行业理财市场年度报告(2021年)》显示,银行理财市场持有理财产品的投资者数量再创新高,截至2021年底约为8130万,较上年同期增加95.31%,个人投资者仍占据理财市场绝对主力,整体投资风格更趋稳健。
面对如此庞大的投资者数量,在理财公司即将迎来“新蓝海”的同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少不了有效且完备的制度保障。眼下,理财行业监管政策日臻完善,理财市场呈现稳健向好的发展态势,这主要得益于监管部门的持续努力。周茂华表示,一方面继续推动理财公司建立健全产品发行、投资运作等方面的制度规则,在建立和优化投研体系的基础上,加强人才培养与科技赋能,多维度提升投研能力;另一方面要细化监管举措,围绕投资者合法权益开展精准施策。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从不同方面强调理财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投资者权益保护、建立有效的投资者投诉处理等机制,有利于做好内控制度等各方面保障工作。比如,《办法》强调,理财公司应当建立利益冲突防控制度,不得向任何机构或者个人进行利益输送,不得从事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活动。
“理财公司作为投资者的资产管理人,肩负着为投资者实现财富保值增值目标的托管责任。”星图金融研究院副院长薛洪言表示,要在投资者利益、股东利益和管理层利益之间做好平衡,切实以投资者利益为中心。要实现这一点,需要在治理机制、制度流程、文化建设等方面予以保障。此外,理财公司需提高专业能力、进一步实现专业尽职,力争理财产品实现在流动性和收益性等方面平衡,为投资者创造利益。“下一步,理财公司应加强投资者教育,重要的就是引导投资者在收益波动可承受的范围内进行合理投资,改变以往刚性兑付、保本的观念,逐步培养投资者正确的财富管理理念。”普益标准研究员霍怡静表示。
《办法》中提及的以投资者利益优先为原则,也是所有类型资产管理人均需遵循的原则性要求。薛洪言认为,当股东利益和投资者利益出现冲突时,要以投资者利益为先。比如,规模与收益的冲突,理财公司的营收通常与管理规模正相关,但有时候一味扩大规模会降低产品盈利能力,对投资者利益造成损害,此时,理财公司应以投资者利益为先,适度降低对规模的追求。但考虑到此时降低对规模的追求有悖理财公司的利益,很难靠自觉达成,需要监管等强制性力量介入。
曾刚建议,在监管制度方面,还应聚焦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按照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在投资者权益保护、透明度建设等方面,不断提高监管专业性和有效性。比如,在细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健全信息披露制度、引入战略投资者等方面重点发力,从长远看,这些制度的完善将有助于提高公司治理体系、保障资管机构稳健可持续发展。
专栏 行业信用宣传 信用中国 | 2022/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