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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期食品真的物美价廉吗?中间商揭露一些临期食品翻新销售以次充好等问题
原价9.9元一盒的甜点只需5元能到手两盒;一箱牛奶的单价立降50%;网红饮料不仅降价还买一赠一……食品价格大优惠背后的玄机,是保质期即将到期,这类食品又被称为临期食品。
近年来,临期食品市场越来越火热。线上,“年轻人买临期食品来减少浪费”这一话题在微博上阅读量突破一亿;豆瓣上“我爱临期食品”小组创建一年多来聚集了近10万人;在各大短视频平台搜索临期食品,相关视频综合播放量达到千万以上;线下,各大超市设置临期食品促销专区、开设临期食品专卖店。
然而《法治日报》记者近日调查发现,临期食品火爆后,一些问题随之而来:一些商家受利益驱使,篡改临期食品的生产日期,用过期食品冒充临期食品;一些消费者缺乏挑选临期食品的知识和经验,一次性购买大量临期食品,却无法在保质期内食用完,导致食品浪费……
多位专家近日接受记者采访时建议,规范临期食品市场需要多措并举,相关部门可以对临期食品的期限作出界定,除了标注保质期外,还可以再标注最佳口味时期、最佳食用期或最佳赏味期等内容,方便顾客辨别。
商家缺乏提醒意识 未按规定分类陈列
2021年12月23日,家住天津的刘女士发现自家小区门口的零食店门前堆起了一摞某品牌绿豆饼。这款绿豆饼平日售价是一盒9.9元,如今3元一盒,两盒只要5元。
看到价格便宜,刘女士便买了两盒绿豆饼,没想到当天晚上她就发现保质期有问题。“保质期60天,生产日期是10月23日,买到手的时候已经是最后一天,不敢吃了,更何况一晚上也吃不完。”刘女士吐槽说。
次日早上,刘女士去找店家理论,却发现这款临期绿豆饼已经下架了,“没有购物小票,之前店家也没有提醒,只能自认倒霉”。
早在2012年6月,国务院就发布《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规定,食品经营者要建立并执行临近保质期食品的消费提示制度,严禁更换包装和日期再行销售。
2021年4月实施的反食品浪费法规定,超市、商场等食品经营者应当对其经营的食品加强日常检查,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分类管理,作特别标示或者集中陈列出售。
但记者调查发现,线下实体店中,许多超市并没有设立专门的临期产品销售区,而是和正价产品混在一起出售,有不少消费者以为这是商家的促销手段,没看清保质期就购买,过几天准备食用时却发现已经过期;即使在销售临期食品的店铺中,一些商家也不会醒目地标注临期商品的具体生产日期和到期时间。
记者随机向某电商平台上5家销量靠前的临期食品专卖店客服咨询能否告知所卖商品还有多久到保质期,对方均回复说肯定在保质期内,具体什么时候到期却不再回复,还有店家甚至回复称不清楚还有多长时间过期。
还有一些商家会用“赏味期”代替“生产日期”印在食物包装上,食品是否过期根本无法得知。
据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副教授朱毅介绍,“赏味期”其实是日本的说法,是指食物最佳的品尝期。“赏味期”和“临期”食品,可能会在口味、风味上略有差异,但在质量和安全上没有差异,不过消费者却容易混淆,建议商家在食品上注明两个日期,一个是最佳品尝期,另一个就是保质期,便于消费者选择判断。
篡改日期以次充好 货源品质难以保证
随着人们对临期食品的需求日益增加,如今临期食品收购已经从买方市场变成了卖方市场。
来自安徽的临期食品收购商王杰告诉记者:“以前进货的时候,对方恨不得赶紧脱手。现在临期食品火了,收货时要先报价,往往还正在商量价格,货已经被别人收走了,做临期食品的利润空间也越来越小。”
王杰说,临期食品一般的正规拿货渠道,包括经销商库存、品牌方直供、社区团购供应商、连锁超市退仓等。“大部分品牌退仓剩余保质期都是一两个月,只剩几个星期的也比较常见,我们很少拿这种货,临期食品是一个快进快销的行业,进货量都比较大,万一卖不出去,钱都要赔在里面。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商家会虚标原价,甚至篡改生产日期,用过期商品冒充临期商品,或者进购一些渠道不明的食品,欺骗顾客。”
记者在某电商平台上咨询了5家店铺,对方均保证进货渠道正规,不会出现问题,但没有一位客服正面回应进货渠道。在一些商品的买家评论中,记者看到许多人提到“买到的八袋饼干全碎”“吃了几次都拉肚子”“和朋友在超市里买的东西不一样”等评价。
王杰发现,一些商家将已经过期的食品重新喷码后再上架,而容易重新喷码的过期产品往往是油墨印制的生产日期,烫印、激光印、钢印、热压印的生产日期很难改变。
“因此,消费者在购买时一定注意周围是否有被擦拭的痕迹,喷墨是否均匀鲜亮、能否用水擦拭等。”王杰提醒道。
朱毅说,为了追逐不当利益,确实存在一些商家将过期食品换个“马甲”,贴上临期食品的标签再次流入市场等现象,这对于休闲食品行业健康发展不利,也会损害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购买体验。
此外,记者调查发现,临期食品折扣店的商品并不一定是真临期,有的商家趁机将一些知名度不高的食品以临期名义出售吸引消费者购买。
记者在一些网店和实体店发现,放在货架上的许多商品都是刚生产出来的非大品牌产品,价格仅比原价略便宜。面对休闲食品行业迅速推陈出新的现状,一些商家另辟蹊径,转至临期商品店正价售卖。大牌产品引流,带动小品牌产品清仓营利,成为临期食品商店的营利新模式。
这些问题也导致购买临期食品成了开盲盒,一不小心就会踩坑。
一些社交平台上,针对此类问题的吐槽不胜枚举。有人称,某些网店售卖进口零食,调包商品复制正品,包装袋上全是英文,不仔细看发现不了端倪,但一尝就能判断出是调包的,体验感很差。“折扣力度大”“进口好物”“实现零食自由”等促销口号很容易让人上头,一下购买很多打折商品,实际上羊毛没薅成,还落入了促销噱头下的消费陷阱。
商家顾客注意自查 相关部门加强监管
临期食品市场存在的浪费、标签不规范等问题引起了国家及各地相关部门的关注。
2021年6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临期食品,可以买吗?》等5条科普短视频,从选购、制作、食用、储藏等不同角度介绍和解读相关食品安全知识,提醒消费者按需购买临期食品,不要囤积,以免过期变质造成食物浪费;临期食品买回家后,最好在保质期内吃完。如果食品过期,出现膨胀、异味、霉变等情况,应当丢弃。
2021年11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反食品浪费工作方案》,要求健全临期食品销售体系,优化食品标识制度,鼓励食品生产者在食品包装上明确标识“最佳食用日期”和“保质日期”,支持食品生产经营者以优惠价格销售临近“最佳食用日期”的食品。指导超市、商场等食品经营者加强日常检查,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分类管理,作特别标识或者集中陈列出售。
近日,以江苏省苏州市临期食品试点工作为契机,江苏省张家港市市场监管局制定《临期食品安全管理规范》《临期食品反浪费指南》两项制度规范,明确临期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指导各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建立规范的临期食品专用、专人管理货架,完善临期食品专项管理制度。打造苏州首个临期食品网络交易平台,直接对接本地大型食品企业和各大商场超市,提高了临期食品处置能力及食品消费服务质量。
为规范临期食品市场,朱毅建议监管部门一定要加强行业监管,定期开展专项检查,严查临期、过期食品翻新销售等违法行为,商家也要提高自律意识,尤其是电商平台应履行好监督的社会职责。
据朱毅介绍,之前北京针对临期食品出台过一个很详细的标准,其中临界标准也非常清楚。比如保质期为一年或更长时间的临期设置在到期前45天,如糖果罐头;保质期在6个月至一年间的食品的临期是在到期前20天,如常温奶。保质期在3个月至6个月之间的,临期是指到期前的15天,比如一些真空包装的食品、冷冻食品等。
“国家相关部门可以根据这个标准研究并制定临期食品的相关管理制度,对临期食品的期限作出界定。”朱毅说。
中国自然资源学会理事长、中科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研究员成升魁告诉记者,临期食品管理措施方面可以借鉴国外的食物捐赠制度。比如,美国的食品银行是一个非营利的组织,会将超市中临期食品收集起来,部分用于捐赠,“我国也可以向食物银行方向慢慢规范发展”。
“此外,除了在食品包装上标注保质期外,还可以标注最佳口味时期、最佳食用期或最佳赏味期等内容。对过了最佳食用期的临期食品打折出售或直捐赠给慈善机构。对于临期食品中存在的问题,相关部门和企业还需要进一步研究,在减少食物浪费的同时保证食品的安全。”成升魁说。
专栏 风险提示 信用中国 | 2022/02/07 -
“工作时间自由,月薪过万,做满3个月有五险一金,有驾照就行……”一些公司以诱人的条件招聘司机,诱导司机签订陷阱租车合同,然后刻意制造违约,骗取受害司机的押金和租金。
近日,上海警方召开新闻发布会,披露破获系列“套路租车”新型诈骗案。目前,上海警方已成功捣毁19个“套路租车”新型诈骗犯罪团伙,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90余人,涉案金额1500余万元。
《工人日报》记者梳理发现,在这些“套路租车”新型诈骗犯罪中,不法分子分工合作,已形成一套模式。
签订陷阱合同,设置苛刻条件谋取押金
“乙方不按规定履行合同、提前解除合同、违约、不提车、未做满1年、虚报实情等情形,无权要求公司退还管理费。”记者在警方提供的一份汽车租赁合同中看到,某新能源汽车公司以驾驶员车辆/信息服务费和车辆/安全保障费为名,向求职者收取了3000元押金。
上海市公安局刑侦总队三支队支队长陆炜介绍说,此类“套路租车”公司通过在互联网招聘网站以及社交平台中的老乡群、朋友圈发布高薪招聘司机的虚假广告,以“月薪1万元,有五险一金”等条件吸引司机到公司面谈,依照精心设计的话术剧本,诱使司机形成“容易获得高收入”的错误认知,并以各种理由催促司机在未全面知晓合同内容的情况下,匆忙签约并缴纳数千元至上万元不等的押金。“应聘司机如果签完合同交完押金后反悔,之前交的押金便归嫌疑人所有。”
调查发现,与涉案公司签合同的司机没有不违约的。以周某和费某为首的犯罪团伙诱导司机签订陷阱合同,几天之后以司机违反合同中一天内平台流水要超过600元的条款为由,强行收回车辆、吞掉押金,再将车辆租给其他司机,以此牟利。由于团伙提供的车辆绑定的是小众出行平台,一般司机很难达到流水标准。
断油断电,谎称故障收车造成违约
“拿到车刚开回去是好好的,到第3天早上起来就打不着火了。”司机张林发现自己租来的车存在故障后,无奈之下只能打电话向租车公司的车管求助,被告知“车有点线路问题”,随后公司派人取走了车辆。
每天的经营指标压着,张林一直在询问公司,什么时候能让他开回车辆继续工作,没想到最后对方信息不回、电话不接,仿佛“失联”。时间一天天过去,最终张林因为无车可开,被迫违约。
车辆是否真的存在故障?据张林所租车公司的负责人金某交代,公司每辆车收取8000元的押金以及每月6000元左右的租金。在车辆租出去之前,他们会在这些车上安装远程断油断电装置。随后即便司机不主动报告车辆有故障,或是断油断电装置没有生效,金某也会想办法强行回收车辆。有时甚至直接在晚上偷偷开走,对司机则谎称车辆故障需要维修。
“只要有一条违约,我就有理由去收回车子,这就叫‘杀司机’。” 金某说,回收来的车辆很快被再次租给其他司机,继续骗取租金和押金。
故意制造事故,收回汽车再租赁
2021年10月,上海市民张先生在网上看到一则高薪招聘网约车司机的信息,即前往应聘。没过几天,他就在司机群内看到有的司机说突然无法行驶,公司说要回收修理且不退租金和押金的消息。
为避免车辆被强制收回,张先生索性睡在了车内。11月4日晚,他发现有人靠近车辆,见自己在车内才离开。第二天,张先生出车时有辆白色轿车始终尾随,并在他靠边停车时,故意碰擦引发事故。张先生报警后经警察盘问,车主王某承认受租车公司老板金某所托,故意制造碰擦事故,金某承诺给他500元好处费。
据了解,涉案租车公司通过设置苛刻运营指标、提供故障车辆、制造交通事故等方式迫使承租人违约,随后强占全额或部分押金。有的公司将本身有划痕的车辆租借给司机,在收车时要求司机以一片划痕500元的价格进行赔偿,还利用合同中“有违法即为违约”的条款,故意谎称车辆有交通违法来骗取司机的押金。
专栏 风险提示 信用中国 | 2022/01/30 -
对广大消费者来说,如何增强风险防范意识,防止“套路”营销行为侵害自身权益?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做出以下提示:
一、警惕隐瞒风险、模糊费用等虚假宣传,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需求购买金融产品。所有贷款产品均应明示贷款年化利率;保险产品应载明保险责任、除外责任、保险金赔偿或给付等影响投保决策的重要事项。消费者应从正规机构、规范渠道,根据自身需求和消费能力购买金融产品或服务。
二、警惕过度负债风险,合理合规使用个人消费信用贷款。坚持适度负债、理性消费观念,养成良好的消费还款习惯,不要无节制地超前消费和过度负债。树立诚信意识,不违规将分期、小额信贷等个人消费信用贷款用于理财、投资、还贷等非消费领域,避免“以贷养贷”“以卡养卡”。
三、警惕非法“代理维权”侵害,谨慎对待签字、授权等重要环节,选择合理合法途径维权。注意阅读合同条款,确保自己了解所签署或授权的金融服务协议内容。不参与违背合同约定、提供虚假信息、编造事实的恶意投诉,更不要轻信“退保理财”等说辞。
四、警惕“债事服务”等名义的诈骗侵害,正确看待、依法解决债务问题。不被“解债上岸”等说辞迷惑,防范打着债务化解名义的非法集资、诈骗等行为的二次侵害。
专栏 风险提示 信用中国 | 2022/01/28 -
现实中,劳动者因为离职文书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情况不在少数。近日,据媒体报道,一些看似“差不多”的离职文书内容,在维权时却会带来“差很多”的结果。
报道显示,劳动者掉入离职文书陷阱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劳动者因为图省事套用网上有漏洞的辞职报告模板,结果吃了亏。一个案例是,劳动者套用的模板离职报告多写了“请批示”3个字,结果被企业以“旷工”之名告上法庭,反赔了2.9万元。另一种情况是,某些企业以“统一模板”为名,埋“坑”套路劳动者。如沈阳某企业员工离职时,企业要求在统一模板的离职申请书上签字。后来双方出现纠纷,但在劳动仲裁时,离职申请书中“双方再无其他争议”一句成为关键证据,导致仲裁庭没有支持她关于补发加班费的申请。
年末岁初,是离职高峰期。媒体此时集中披露多起涉及离职文书的劳动纠纷案件,用意显然是提醒劳动者“避坑”,但也是提醒有关方面去“填坑”,只有“避填”并举,才能更好保障离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这些案例,首先暴露出部分劳动者没有慎重对待离职问题,没有认真了解劳动合同法规定,而是轻信网上的模板离职文书,以致蒙受损失。对劳动者而言,要想“避坑”,就需要加强对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特别是要关注有关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内容。如果读不懂相关法律规定,可向法律人士或工会、劳动部门咨询,即离职劳动者要有法律意识,要善于维护自身权益。
但是,每个普通劳动者不一定都是善于运用法律之人,况且有的“坑”非常隐蔽,就连法律专业人士也未必能一眼识破。这就需要多方力量来破解这个问题。各级工会、劳动监察部门要积极通过为劳动者提供法律咨询、发布离职文书“避坑指南”等服务,降低劳动者入“坑”概率。同时,不妨制定标准的离职文书范本,详细注明对应情形,防止企业通过统一模板“算计”劳动者。对于提供统一模板离职文书故意坑害劳动者的企业,劳动监察部门应介入调查,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劳动仲裁部门或司法机关裁决有关案件时,也要对不良企业予以适当惩戒。总而言之,离职文书陷阱需要各方合力填平。
“谦卑”源于劳资地位不平等
一些劳动者在辞职报告文末使用“请批示”字样,固然有随意抄袭网络文本、不够严谨细致的原因,但不能由此忽视劳资双方地位的巨大悬殊。一些劳动者在离职时之所以使用一些客套词语,也是为了不激怒企业而不得已采取的权宜之计。只不过,在缺少法律知识的背景下,无意间把自己置于不利境地。试想一下,如果平时劳动者的权益就能得到足够保障,那么如此“谦卑”的用语也许就不会出现,也不必出现,进而也就不会掉进这样的陷阱。
专栏 风险提示 信用中国 | 2022/01/28 -
春运大幕已经开启,一些热门方向的车次一票难求,很多平台上的抢票软件再次成为“香饽饽”。需要提醒的是,一些抢票软件套路多、陷阱多,相关方面要加强引导、强化监管,让群众及时买到放心票。
交通运输部综合预测,2022年春运全国将发送旅客11.8亿人次,日均2950万人次,同比增长35.6%,返乡者的买票压力随之增大。
各大平台上,各种“抢票加速”软件层出不穷,号称能“优先出票”,并以“购买加速,成功率翻倍”等宣传语吸引消费者。一些平台还把“抢票加速”服务细分为不同等级,从“低速”到“光速”价格逐步增加。然而,不少人用过以后发现,“加速包”并无用处。
铁路12306也发文指出,消费者使用的“加速包”并不能拥有优先购票权,无论是哪款购票软件都需要在铁路12306购票系统排队。
各类抢票软件之所以能大行其道,很大程度是利用了返乡者“即使多花钱也要买到票”的焦灼心理。每逢节假日,朋友圈里“好友助力”抢票泛滥,也是平台所渴望的引流效应。
除了诱导消费的套路多,部分抢票软件还暗藏着风险——消费者一旦注册个人信息并进行网银交易,木马病毒、“网银大盗”等恶意软件就可能悄然进入,给消费者信息和财产等带来风险。
在解决春运购票问题上,铁路部门已推出“候补购票”功能,相关方面要通过各类渠道广而告之,引导群众到正规渠道购票,避免掉入消费陷阱。对涉及虚假宣传、存在安全隐患、扰乱网络购票秩序,甚至触犯法律法规的抢票软件,相关部门应增强监管和打击力度,不让群众掉进“坑”里。
专栏 风险提示 信用中国 | 2022/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