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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警方近日发布消息,成功破获一起家族式骗保案。一团伙成员先向多家保险公司购买人身意外险,再自伤自残、住院治疗,接着伪造发票向投保的保险公司发起理赔,骗保上百万元。
业内人士认为,意外险之所以成为不法分子的骗保工具,一是其具有较高的杠杆属性;二是保险公司风控缺失;三是部分人员法律意识淡漠。要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多方合力推进。
骗保手法曝光
根据南宁警方2月18日通报的案件详情,去年7月份,南宁市公安局西乡塘分局接到广西保险协会报案称,宋某某等7人,在向多家保险公司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后不久,便因伤住院,出院后伪造住院发票,向保险公司发起理赔并获得赔付,涉案金额达50多万元。
接案后,南宁警方侦查发现,该案是以杨某某为首的家族式保险诈骗团伙作案,其妻子、女儿、女婿均为团伙成员。而杨某某有多年保险行业从业经验,熟悉保险理赔流程及行业漏洞,曾因犯保险诈骗罪先后两次被判处有期徒刑。
调查发现,该团伙的作案手法主要分为四步,第一步,物色有前科劣迹或身患疾病、对资金有迫切需求的人员,以“免费治病还能获得报酬”为诱饵,先后引诱犯罪嫌疑人宋某某等人加入诈骗团伙;第二步,为团伙成员投保;第三步,团伙成员自伤入院;第四步,伪造发票申请保险理赔。
据办案民警介绍,犯罪嫌疑人投保费用一般为一两百元,受伤住院可以获得1万元至1.5万元的保险赔付,然后伪造发票向多家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一次可以骗保20万元至30万元。
据警方查证,该案涉及河南、广西、广东等5个省(区)的8个市县,骗保金额高达上百万元。
意外险为何成为不法分子的骗保工具?bestlawyers联合创始人李世同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主要有三方面原因,一是意外险具有保费较低、保额较高的特点,其高杠杆属性使不法分子的骗保成本较低;二是部分保险公司在承保环节风控相对薄弱,或者风控手段比较有限;三是有的地方尤其是偏远地区在医疗管理等方面比较混乱,给保险诈骗留下了可乘之机。
减少骗保需多方合力
从保险公司经营角度看,意外险价格十分便宜,且大多通过第三方渠道销售,险企实际收取的保费较少。而在正常的赔付之外,险企还要面临保险诈骗的难题,给意外险经营再增一层压力。
记者获得的行业数据显示,2018年至2020年,财产险公司经营意外险的承保利润分别为-11.10亿元、-9.23亿元以及-1.58亿元,承保利润率分别为-3.18%、-1.94%以及-0.32%。尽管纵向来看,产险公司承保亏损比例在逐步缩小,但直到2020年行业仍处于经营亏损状态。
改善意外险经营,需要开展多方面工作,做好保险反欺诈工作、减少潜在损失便是其中之一。记者通过裁判文书网查询发现,从2011年到2021年,关于保险诈骗的案件数量分别为7件、31件、113件、449件、616件、742件、756件、883件、923件、1035件、557件。尽管这一数据并非精准数据,但近年来保险诈骗的变化趋势可见一斑。
那么,如何做好保险反欺诈工作?李世同认为,需要从三个方面合力推进,一是保险公司需要提升风控意识,认真落实保险行业反保险欺诈组织工作指引,不要为了业务而放松承保风控。二是推动行业信息共享。要从机制上合理合法地推进信息共享,让信息在风控中发挥作用。三是推动保险公司接入央行征信系统,在承保环节就可以查询投保人征信,从前端做好风险防范。
据介绍,现实中受限于行业信息共享难以及接入央行征信系统难,部分风控意识较强的保险公司在承保时一般通过“建群”的方式来互通信息,对一些大额保单,险企通过询问同业公司的方式获知投保人的行为,如果投保人在不同险企的累计限额“超标”,则不承保相关业务。
强化法律意识
针对保险诈骗,业内人士普遍表示,无论是保险公司还是大众,都应强化法律意识,遵纪守法。
“一旦进行保险诈骗,便触犯了刑法,其性质是很严重的。”李世同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根据数额不同,将处以不同期限的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值得注意的是,通过以下这些行为骗取保险金的,都属于保险诈骗: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
有业内人士介绍,现实中,在保险索赔时夸大损失程度的现象是较常见的,且相关人员并未意识到其性质的严重性。因此,增强普法教育,让大众知法、守法,对减少保险诈骗也十分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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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春节,你被催婚了吗?近年来,大龄单身人群的婚恋问题持续受到关注。与此同时,天价彩礼、网恋骗局、“杀猪盘”等婚恋诈骗案件也常见报端。“寻爱”途径千万条,预防诈骗第一条。近日,相关媒体聚焦婚恋诈骗,以案说法,揭穿那些“以爱为名”的骗局。 隐瞒婚育史“索要”天价彩礼
“相亲,其实是一种接触异性、拓宽交际圈的不错方式,但一些居心叵测之人却利用这种方式骗取天价彩礼。”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沈怿昕介绍:“他们甚至会团伙作案,介绍女青年假意与他人结婚,刻意隐瞒婚育史,骗取彩礼后,‘新娘’再故意制造家庭矛盾离开。”
曾在江苏某地区生活多年的腾某某,了解到当地很多家境贫寒的大龄男青年急需结婚,于2013年2月~2018年3月,与李某某、小某、排某某等人合谋,介绍女青年假意与被害人结婚以骗取高额彩礼。经介绍,已经结婚生育的金某某、童某某以及离异的吴某某、王某某等,隐瞒婚史及生育史,先后与6名被害人结婚,骗取彩礼后,再故意制造家庭矛盾离开,共计骗取人民币76.3万元。2019年9月~2020年10月,检察机关先后以涉嫌诈骗罪对腾某某等7人提起公诉。最终,腾某某等7名被告人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十年六个月不等,各并处罚金。 他们以婚姻为幌子,目的是骗彩礼。沈怿昕提醒:“在恋爱过程中,一定要多想、多看、多问。既要了解对方的品格、性情、外貌、经济情况、兴趣爱好等情况,也要查看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等证件,核实对方的真实身份,以免上当受骗。” “黄昏恋”变“黄昏骗”
除了急于结婚的大龄青年男女,独居老人也成了犯罪分子的目标之一。“有些子女因忙于自己的事业和小家庭,怠于关心老人,这些独居老人会更加渴望能有个知冷知热的人与其共度余生。于是有些人就抓住了老年人的心理,假意与老人交往,骗取他们的信任,借口需要送礼、投资、帮助理财等名义进行诈骗敛财。”沈怿昕介绍说。 77岁的张老伯鳏居多年,2016年9月,张老伯在报纸上看到一则征婚广告:汪某某,女,护士长退休,67岁,丧偶,女儿已成家,居衡山路小洋房……联系电话……张老伯与汪某某聊了一个月后两人见面并开始交往。随后,汪某某便以各种理由索要钱财,张老伯共付出了9万余元。在张老伯最后一次掏了6万元后,汪某某便失去了联系,久等无果的张老伯选择报警。汪某某与张老伯不再联系之后故技重施,骗取另一名被害人王老伯2000余元及金戒指一枚、手链一根、名牌丝巾一条。正当她在某餐厅向王老伯索要1万元红包时,被民警当场抓获。经查,汪某某并非其真名,老太太的真名叫徐某某,高中文化,无业,且有配偶。到案后,民警在徐某某家中查获了11部手机,徐某某供述称,其冒充不同身份与相亲对象见面,为了避免把信息搞混,还在手机后面贴纸条。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老年人的婚恋诈骗,目前有几种类型:一是利用短视频冒充“高富帅”或“白富美”进行婚恋诈骗;二是通过报纸广告等征婚,虚构身份进行交往,再以各种理由进行诈骗。”沈怿昕进一步表示,由于一些中老年人接受资讯的渠道相对有限,常见的诈骗“老套路”对于他们来说是陌生的,所以才会没有防范之心。针对这类情况,上海市静安区检察院每年都会走进社区,向中老年居民进行法治宣传,希望通过这样的方式,缩小“信息鸿沟”“数字鸿沟”。 “网恋”偶遇“海归”“富二代”
开着豪车、出手大方、精英人士……当你的“完美另一半”因遭遇变故频频向你借钱,亦或者以买房需支付首付款、房屋装修、购买理财产品、创业等理由借钱时,要格外警惕。沈怿昕表示,犯罪嫌疑人往往会包装自己,营造出自身条件特别优越的假象,让被害人深信不疑,并且不知不觉掉入他们所设的陷阱里。沈怿昕介绍了一起静安区检察院办理的真实案例。 博主王小姐通过微博认识了一个自称演员的东北小伙儿杨某。短暂接触后,两人一见如故。很快,杨某拎着行李箱来到上海找王小姐,并声称为了她和两个剧组都解约了,赔了一大笔违约金。这样的“义无反顾”打动了王小姐。随后两人以男女朋友关系生活在一起,同居期间,两人所有的生活开销都由王小姐支付。 同居后,杨某一改往日的温柔体贴,常常因为一点小事而大发雷霆,甚至将王小姐与亲朋好友孤立起来,这让王小姐在精神上倍受折磨。后来,两人因为一件事情大吵一架,王小姐冲动地提出“可以结婚”以证爱情。她单纯地以为提出结婚即能证明对杨某的认可,对感情是认真的。杨某当即同意结婚,就在两人结婚后的第十天,丈夫杨某就以想要创业为由向王小姐索要10万元。此后,一名陌生女子晓兮(化名)找到王小姐,并声称杨某是她的男友。 两个姑娘的相遇,终于揭开了杨某的“庐山真面目”。原来,杨某在与王小姐结婚的同时和多名女性保持着情侣关系。最为荒谬的是,在和王小姐结婚登记的当天,杨某请王小姐家人吃饭的钱,也是从晓兮那里骗来的。就这样,王小姐联系了陌生女子晓兮,并得知2018年4月~2019年6月期间,杨某以各种理由向晓兮借钱30余万元。一年多的时间,晓兮不仅花光了全部积蓄,还欠下了8万元网络贷款,甚至还患上了严重的抑郁症。 2021年5月,经上海市静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杨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九个月。 营造“高精尖”人设是犯罪嫌疑人最常使用的伎俩,他们以此来博取好感,赢得信任,再实施诈骗犯罪。沈怿昕强调说:“千万不能被好看的外表迷惑,情感诈骗类案件中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对方不停地提到钱,不停地向你索要钱,这时就要引起警惕了。”不仅如此,犯罪嫌疑人还会以投资可以取得高额回报为名,将被害人拉入赌博或者投资骗局实施“杀猪盘”诈骗行为,最终把被害人钱款骗走。“关系再亲密,再信任,涉及财物问题都必须要提高警惕。” 警惕“特殊身份”的恋爱
除了“高富帅”“白富美”,冒充高干子弟、军人等特殊人群,也是骗子们常用的伪装伎俩。沈怿昕给大家介绍了这样两个案例。 因病就医的李某碰到了作为医生的王某。王医生在问诊时,曾向李某推荐过同领域的大专家吴某,没想到善意的建议,竟被拿来作为骗局的切入点。2020年7月,李某冒名专家吴某,从王某单位获取其百灵棋牌的联系方式后,一人分饰两角。一方面冒名专家吴某电话王某,谎称为其介绍对象高某,声称该高某系高干,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另一方面李某假扮高某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联系被害人王某。期间,李某谎称自己认识领导、家住高档小区等,骗取王某信任,建立恋爱关系。相处中,李某编造各种理由从王某及其姐姐处骗取钱款1.8万元。最终,李某因犯招摇撞骗罪被判刑。 现年28岁的有妇之夫沈某,打着“某军队大校军官”的金字招牌,在网络上搭识女性玩起了“网恋”,竟连续骗倒6名妇女,使她们失身又失财。最终,沈某被法院以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上述案例中,犯罪嫌疑人冒充有特殊身份的人员,这类案件在核实身份上更具有便利性。那么,为什么被害人仍被骗呢?沈怿昕总结了以下几个原因: 第一,被冒用的这些身份往往会给人带来天然的信任感。犯罪嫌疑人在谈吐上也会刻意模仿,伪装成一身正气的干部或军人。被害人在交往之初,潜意识里将对方定义为“好人”。 第二,以所谓“保密”任务、“特殊规定”为由,阻止被害人核实身份。每当被害人提出要去单位看看,犯罪嫌疑人就会以特殊部门“正在执行特殊任务”等虚假理由推诿拒绝。 第三,犯罪嫌疑人以“帮助解决困境”为诱饵,引导对方进一步建立信任。 “网恋”正确打开方式
现在,大家对网络的依赖程度越来越强,“网恋”成了交友新方式。对于“网恋”,沈怿昕给大家三点提示: 一是见面。在现实生活中见面,这是彼此建立信任的第一步。 二是见光。见家长拖拖拉拉,或是刻意阻止你和他(她)的家人朋友单独沟通,十有八九就是隐瞒了一些事。 三是留痕。关系再亲密,对他(她)再信任,涉及财物问题都必须严格留痕。尽量不采用现金交付,如果要转账,建议选择实名交易,且不要轻易转账给对方提供的第三方账户。转账的同时,建议要求对方书写借条或保留相关聊天记录。如果采用了现金交付方式,一定要让对方提供借条、收条等书面凭据,并且写明借款、收款缘由。 “需要注意的是,一旦发现遭遇诈骗,一定要及时拨打110或带好相关证据到公安机关报案。对于自称‘网警’的人切勿轻易相信,谨防二次受骗。”沈怿昕强调说。 旁观者清,当局者迷。业内人士再次提醒大家,犯罪分子的诈骗手段不断翻新,我们要时刻提高防骗意识,警惕“甜蜜圈套”。如果不幸落入圈套,也要第一时间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专栏 风险提示 中国信用 | 2022/0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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