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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11/10 | 来源 :辛集发布 | 专栏 : 专项治理
近日,辛集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查处了一起随意倾倒装修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责令当事人自行清理、规范处置随意倾倒的垃圾。执法人员巡查至森林湖畔小区附近时,发现有人在小区西侧空地倾倒装修建筑垃圾,经核实,当事人在该处倾倒装修建筑垃圾10方左右。由于其违法行为的处罚额度符合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执法人员随即向当事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立即恢复原状,并罚款200元。经执法人员劝导,当事人认识到自身错误,及时将垃圾清理干净,并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罚款。
据了解,其违法行为违反了《城市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依据《城市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 5000 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 200 元以下罚款”。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中队长刘志丹说:“执法人员在巡查的过程中,发现有人未在规定的地点倾倒装修垃圾,这种行为是违法的,通过我们的说服教育,当事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随意倾倒装修垃圾不仅会影响市容市貌,最主要的是影响广大居民的身体健康,请广大市民朋友在规定的地点倾倒装修垃圾。”
记者来到规定的装修垃圾收集点,看到工作人员正在进行装修垃圾整合、分拣工作,将垃圾分门别类,方便其回收再利用。
随意倾倒装修建筑垃圾,不仅影响城市市容市貌整洁,产生建筑扬尘,而且堆土量过大,容易诱发垮塌次生灾害,严重侵蚀城市公共资源、破坏生态环境资源和威胁公共安全。
为减轻此类行为产生的危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特设三个装修垃圾收集点,分别在东华路铁道桥北头、工业路黑马面粉厂北侧、孤马营村北口。
下一步,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以对随意倾倒装修垃圾行为“零容忍”的工作态度持续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同时,请广大市民自觉遵纪守法,共同维护我们美好的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