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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发改委网站4月2日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商会自律作用坚决杜绝乱收费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对规范收费行为的自律作用,对维护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印发以来,一些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行为仍时有发生,引起社会舆论高度关注和市场主体强烈反响。
通知要求,各行业协会商会要进一步学深悟透有关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格对照执行。有关部门将坚决对以下乱收费行为“零容忍”,依法依规严厉处罚:强制或变相强制入会并收取会费,强制市场主体参加会议、培训、考试、展览、评比评选、出国考察等各类收费活动或接受第三方机构有偿服务,强制市场主体提供赞助、捐赠、订购有关产品或刊物,只收取会费不提供服务或对会费包含的基本服务项目重复收费,利用分支(代表)机构多头重复收取会费,未按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利用自身法定职责或行政机关影响力、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违规收费,未经批准开展评比达标表彰、职业资格认定并收费,以担任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为名向会员收取除会费以外的其他费用。
通知强调,行业协会商会发生上述违法违规收费行为,一经查实,有关部门将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示并进行风险提示,包括提示市场主体谨慎加入这些协会,谨慎接受这些协会提供的服务,谨慎参加这些协会组织的活动,不向这些协会提供捐赠、赞助等。同时,向有关单位提出惩戒建议,包括但不限于:建议该行业协会商会自行解散并注销登记;建议登记管理机关对其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暂不能撤销的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建议有关部门或地方政府终止向其购买服务、委托事项,终止提供资金资助等支持;建议财税部门取消其享受税收优惠的资格;建议有关部门取消该协会及其负责人已有荣誉称号,禁止参加评先评优等。
通知提出,各行业协会商会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强化自律,珍惜自身改革发展成果,遵纪守法、守正创新,切实做到合法合理收费、依法依规活动,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专栏 专项治理 信用中国 | 2022/04/19 -
为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秩序,推动各项降价降费政策落到实处,日前,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在全省范围启动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治理行动。
专项治理行动聚焦社会和企业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支持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减负纾困,以更大力度治理涉企违规收费,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检查时限为2020年1月1日以来的收费行为。
重点检查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收费。监督落实取消、停征、免征、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重点查处继续收取已取消的收费项目、不按规定标准收费、不执行降费政策,利用行政权力指定服务、强制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者少服务,政府部门将应由自身承担的职责委托给下属单位或者第三方机构,转嫁成本、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收费等行为,遏制利用行政权力违规收费行为。
重点检查行业协会商会及中介机构收费。重点查处行业协会商会依靠代行政府职能或者利用行政机关委托事项违规收费;利用法律或政策模糊地带,滥用行政影响力、解释权,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个人入会、接受服务并收取相关费用。规范电子政务平台等中介机构因行政管理需要,以技术维护费、服务费等名义向市场主体收取经营服务性费用的行为。杜绝借助行政影响力强制或变相强制收费行为。
重点检查海运和机场收费。加大海运市场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船公司、船代、货代、堆场、报关等环节严格执行价格法律法规,依法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等价格违法行为。重点查处机场超标准收费,超范围收取客运、货运服务费,重复收取地面服务费,不执行起降费、停场费优惠政策等行为。
重点检查水电气暖等公用事业收费。督促引导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全省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行为,严厉查处不落实价格收费公示制度、继续收取政府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转供电价格公示,严肃查处价外加价行为,及以物业费、服务费等名义收取电费的行为。
重点检查商业银行收费。重点查处商业银行在信贷、助贷、增信等环节与贷款捆绑强制收费,中间业务强制服务、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自立项目收费或扩大范围收费,利用贷款优势地位转嫁抵押登记费、押品评估费,小微企业贷款收取承诺费、资金管理费,不落实国家及总行层面降低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等优惠政策的行为。
专栏 专项治理 信用中国 | 2022/04/18 -
4月6日,记者从省市场监管局获悉:即日起,该局在全省部署开展2022年全省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将围绕行政机关及下属单位、行业协会商会及中介机构、公用企业、转供电环节、金融收费等单位和领域,大力查处各类违规收费行为。欢迎社会各界通过12315热线提供线索。
在行政机关及下属单位收费方面,市场监管部门将重点查处行政机关不落实停征免收有关收费项目、不按要求降低收费标准以及转嫁成本、强制或变相强制收费等行为。在行业协会商会及中介机构收费方面,市场监管部门将重点查处行业协会商会利用法律或政策模糊地带,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个人入会、接受服务并收取相关费用;规范电子政务平台等中介机构以技术维护费、服务费等名义向市场主体收取经营服务性费用的行为。在公用企业收费方面,市场监管部门将重点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以强制服务、捆绑收费等形式收取不合理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在转供电环节收费方面,市场监管部门将重点查处以分摊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用电费用名义或其他名义加收电费等行为;加大对5g通信基站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的整治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提高5g通信基站电费的行为。在金融领域收费方面,市场监管部门将重点查处信贷、助贷、增信等环节与贷款捆绑强制收费,中间业务强制服务、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等行为。
专栏 专项治理 信用中国 | 2022/04/14 -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商会自律作用坚决杜绝乱收费行为的通知
专栏 专项治理 国家发展改革委 | 2022/04/08 -
河南省许昌市民政局扎实做好社会组织领域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决策部署,许昌市民政局结合工作职责,扎实做好社会组织领域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
认真部署安排。通过印发通知、发布相关信息、转发微信工作群、电话通知等形式,及时向各县(市、区)民政部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和相关社会组织传达《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并督促各地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同时,全市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和社会组织密切配合,在重点区域、场所开展政策宣传,将此项活动作为日常工作的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
加强宣传引导。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发布《许昌市民政局防范非法集资的倡议书》,通过微信群、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发送至全市各级社会组织,督促全市各级社会组织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动员单位会员,个人会员积极参与,广泛宣传非法集资的危害、特点、辨别方法和举报方式,以典型案例揭示非法集资的风险及社会危害,提高群众风险防范能力,增强群众辨别意识,引导群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全面排查风险。持续开展社会组织领域非法集资排查清理工作,充分利用当前市、县两级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的有利契机,督促各级社会组织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坚决杜绝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通过公布举报电话、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加强日常监管,持续做好非法集资活动的监督管理和预防工作。
强化监督指导。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是一项关乎社会稳定的长期工作,全市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将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纳入社会组织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通过常态化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治理等方式,持续加强监督管理,做到早调查、早预警、早处置,坚决杜绝社会组织领域非法集资案件发生。
专栏 专项治理 信用中国 | 2022/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