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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车辆管控的
通 告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减少因人口流动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有效切断传染途径,辛集市疫情防控总指挥部决定自2021年11月5日6时起,启动疫情防控期间车辆管控措施:
一、自2021年11月5日6时起,辛集市全域范围内限制除以下车辆以外的所有机动车(包括老年代步车)上路行驶。
1、军车、警车、救护、消防、抢险救援、环卫保洁等特种车辆。
2、承担标本送检、医疗急救、防疫物资及人员运送、指挥调度、疫情工作督导等疫情防控工作任务的车辆。
3、运送待产孕妇、重病就医人员等紧急情形的车辆,经路面现场执勤人员依照辛集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进行确认,符合条件允许通行。
4、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民生保障车辆。
5、其他因防疫工作需要持有辛集市交管大队通行证的车辆。
二、交管大队将派专门警力对不按规定上路行驶的车辆依法查处,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三、管制解除时间另行通告。
辛集市疫情防控总指挥部
2021年11月4日专栏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2021/11/05 -
辛集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对全市疫情防控实行分类管理的通告
专栏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2021/11/05 -
专栏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2021/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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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集市人民法院 辛集市人民检察院 辛集市公安局 辛集市司法局 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 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专栏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辛集市人民政府 | 2021/11/04 -
辛集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我市新冠病毒核酸初步核查新增阳性感染者
行动轨迹的通告2021年11月3日0时—24时,辛集市新增阳性感染者1例,已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石家庄市定点医院。现将行动轨迹公布如下: 感染者:王某某,男,11岁,现就读于辛集市小辛庄乡学校六年级二班,现居住于辛集市小辛庄乡杨家庄村。 10月18日-22日,在学校上学。22日16时20分放假后返家无外出。 10月23日,居家无外出。 10月24日,8时到小辛庄乡小辛庄村张某处学习;10时返家后无外出。 10月25日-28日,轨迹同10月18日。 10月29日,16时20分放学后由家人接到小辛庄乡西枣营村姥姥家;18时返家;晚饭后到过同村爷爷家和邻居家;之后返家无外出。 10月30日,上午居家无外出;16时与母亲到张古庄镇点点利超市、万全超市购物;17时30分回家;晚饭后与家人到本村王某家;之后返家无外出。 10月31日,7时30分到村委会采集核酸;晚上在家采集核酸。两次核酸结果均为阴性。 11月1日-2日,在家采集两次核酸,结果均为阴性。 11月3日,在家采集核酸,初筛复检结果均为阳性。 11月4日,凌晨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石家庄市定点医院。 请有以上共同行动轨迹的人员落实如下防控措施: 1.立即与辛集市防控办或辛集市疾控中心联系,并向所在乡镇街道、社区居委会联系报备,配合防控管理和核酸检测。 2.切实做好个人防护,居家隔离不外出。 3.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可呼叫120到发热门诊就诊,就诊过程中做好个人防护。 4.请广大市民朋友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和社交活动,保持良好卫生习惯。 特此通告。 疾控中心联系电话:85399566 市防控办联系电话:83283507 辛集市应对新冠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二一年十一月四日 专栏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2021/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