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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集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河北省政务服务承诺制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为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规范开展政务服务信用承诺工作,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转发《河北省政务服务承诺制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冀政务办〔2021〕86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辛集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3日
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政务服务承诺制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行政审批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廊坊市政府信用办:
为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规范开展政务服务信用承诺工作,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现将《河北省政务服务承诺制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1年10月19日
河北省政务服务承诺制改革实施方案(试行)
为发挥我省政务服务“系统集成”优势,探索推动“信易批”便民利企,打造政务服务“全环节信用嵌入”河北特色亮点,助力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 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等文件精神,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有关工作要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把信用承诺及履约情况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嵌入政务服务(含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等事项,下同)办事流程,将信用承诺履约情况作为对市场主体监管的重要依据,有效提升风险防控水平、监管效率和服务能力,有效衔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证照分离”改革,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活力,加快形成市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四位一体”社会共治格局,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适用范围及对象
(一)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在我省各级政务服务大厅或通过“河北政务服务网”办理,应当或者可以采用承诺制的政务服务事项。
(二)适用对象。各类市场主体(包括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自然人)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办理相关政务服务事项时,按照有关要求,对自身遵信守法行为、自愿接受监督以及承担违约责任等作出承诺的,适用本方案。
三、一般承诺内容
依法采用承诺制提供便利服务措施时,政务服务业务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市场主体以规范格式作出信用承诺,并依法依约向社会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一般承诺内容如下。
(一)承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全面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
(二)承诺在信用门户网站、各行业监管部门网站或业务系统中无失信记录或虽有失信记录但已完成修复;
(三)承诺所提交材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四)承诺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严格履行合同、协议等约定的义务,提供合格产品或服务;
(五)承诺同意将信用承诺及履约情况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并通过各级信用网站公开公示;
(六)承诺同意接受行政机关、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七)承诺自愿接受违背承诺的相关处罚及失信惩戒,并依法承担有关责任;
(八)根据有关规定需要作出的其他承诺。
四、方法步骤
(一)确定应用事项。2021年11月底前,各级行政审批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牵头编制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或通过“河北政务服务网”办理的信用承诺应用事项目录(清单)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按照河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的工作方案(试行)》(冀社信发〔2020〕4号)要求,报送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市行政审批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
(二)规范实施标准。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 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21〕4号)和我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审管分离”体制机制实际,各级行政审批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要按照省级业务主管部门统一制定的告知承诺示范文本、承诺内容、违反承诺后果、监管规则、事后监管举措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同时,结合实际自行确定开展的信用承诺应用事项,要牵头逐项制定信用承诺实施细则和规范承诺书文本,明确信用承诺操作流程和事中事后管理及信用修复措施。(责任单位:各市行政审批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
(三)依法依规公开“信用承诺”相关信息。2021年11月底前,各级行政审批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廊坊市政府信用办要在信用门户网站及具备条件的政务服务网站设立“信用承诺”专栏,依法依规将信用承诺相关信息,如:信用承诺制度文件及信用承诺应用事项清单、承诺主体及承诺内容、监管情况等向社会公开。同时,提供信用承诺信息查询服务,便于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各市行政审批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廊坊市政府信用办)
(四)组织实施信用承诺。
1.事前信用状况查询。各级政务服务业务主管部门在实施信用承诺制时,要按照相关要求,查询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视情确定是否适用承诺制。经信用核查,市场主体不存在失信记录或存在失信记录但已完成修复的,可使用信用承诺制办理。市场主体存在失信记录且尚未修复的,应当告知市场主体,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关规定流程办理。(责任单位:各市行政审批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
2.实施信用承诺监管。各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要对本级有关部门报送的信用承诺及履约践诺情况信息进行数据比对、分析和校验,对违反承诺内容的市场主体予以识别和预警,并提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予以重点关注;推动将市场主体履约践诺情况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相结合,逐步健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各级行政审批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要根据有关部门推送的未履行承诺信息,依法按程序撤销相关许可。各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要根据有关部门推送的未履行承诺信息,依法依规推动对不履约的申请人实施失信惩戒。(责任单位:各市行政审批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廊坊市政府信用办)
3.归集公示承诺信息。加快推进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及电子证照管理、公共资源交易、“互联网 监管”等业务系统对接,逐步实现相关信息自动归集、公示、共享。市场主体作出的信用承诺及其履约践诺情况信息按照归集标准,以结构化数据形式归集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通过信用门户网站等途径依法依规公开公示。(责任单位:省政务服务办;各市行政审批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廊坊市政府信用办)
4.保障市场主体权益。对于因虚假承诺、违背承诺被纳入信用记录的市场主体在规定期限内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的,可通过作出信用承诺、完成信用整改、接受修复培训、提交信用报告等方式开展信用修复。修复完成后,其相应失信记录停止公开公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其信息进行更新。市场主体对信用网站公示的信用信息有异议的,可依法依规提出异议申请。对于非公示网站原因造成的,应当交由失信行为认定部门进行核实。信用网站管理单位依照认定部门出具的信用异议书面反馈意见,维持、修改或者撤下公示信息。(责任单位:各市行政审批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廊坊市政府信用办)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要加强对本级信用承诺工作的统筹推进和督促指导,及时向上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反馈信用承诺应用成效。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市行政审批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是建立、实施信用承诺制度的主体,负责推进本级及辖区市(县、区)政务服务承诺制落地实施。
(二)依法公开公示。各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应及时、完整归集信用承诺相关信息,挖掘信用承诺制应用的典型案例,逐级上报至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除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信息外,归集的市场主体承诺内容应向社会依法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应通过多种途径、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信用承诺宣传,普及信用知识,深入解读信用承诺制度的内容和重要意义,引导市场主体守法自律,增强守信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
专栏 市内动态 辛集市行政审批局 | 2022/09/03 -
8月29日,2022年度符合政府安置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返乡座谈会暨适应性培训在国际皮革城举行,26名服役十二年以上符合政府安置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参加会议。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对光荣返乡的退役士兵表示热烈欢迎,感谢他们在部队期间为国家发展、国防建设作出的杰出贡献,并勉励大家要不忘军人初心,重整行装再出发,像在部队一样,忠诚向党、顽强拼搏,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投身到辛集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舞台,在新征程上再创人生新辉煌。
本次适应性培训为期3天,将通过专家授课教学、参观红色教育基地等多种方式,帮助退役士兵坚定理想信念、了解政策形势、转变身份角色,尽快投身辛集地方建设。
专栏 市内动态 辛集市融媒体中心 | 2022/08/31 -
规划新建改扩建更多高标准的现代化学校,是关乎民生的重点项目,也是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共享家门口美好教育的重要举措。市教育局大力推进教育惠民工程,以实实在在的成绩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
在市第二中学,塔吊林立、人员穿梭,机器的轰鸣奏响了施工大干的主旋律,呈现出一派繁忙的景象,学校综合楼及教师宿舍楼建设项目建设正在有序进行中。其中,综合楼建筑面积7000多平米,各项功能室样样俱全,改善了该校的办学条件,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环境,使学校走上特色化、多样化发展快车道。
辛集市第二中学书记、校长乔仲勋说:“教师宿舍楼建筑面积1820平米,预计今年11月竣工投入使用,届时将改善教师的居住、生活条件,为教师安心从教打下坚实基础。”
市第二中学项目建设只是辛集市实现教育惠民工作的一个缩影。近年来,辛集市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工作方针,大力扩充教育资源,提升辛集市教育综合实力。在完成方碑街小学、育德学校建设任务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学府街小学、妍园路学校、育英学校、文昌路小学4所学校建设。目前学府街小学已开工建设,总占地53.5亩,计划明年秋季开学建成并投入使用。
学府街小学校长王大潘说:“学校办学规模为小学六轨制36个教学班,1620个学位,服务人口约2.1万人。”
辛集市还不断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资源,对市艺术职业学校学生宿舍楼及运动场进行改造,占地768.32平方米,内设88间宿舍,可容纳704人,计划明年9月投用,全力满足职业教育发展需要。
辛集市艺术职业学校校长苏小兵说:“运动场在原址改造,占地面积24155平方米,改造内容包括运动场硬化及地面平整,400米环道及内外硬化,运动场环形排水沟,铺设塑胶跑道,运动场内设有400米跑道、跳远、跳高、篮球场场地。”
下一步,市教育局将继续扎实推进教育惠民工程,围绕提升学校办学条件、改善校园环境等学校关心和社会关注的问题,着力优化城乡教育资源布局,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教学环境和优良教育资源的新期待、新需求。
教育局党组成员任旭说:“当前,这些项目现正多措并举,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和建设工作,争取项目早日开工建设,早日竣工投入使用,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教育的美好期盼。”
专栏 市内动态 辛集市融媒体中心 | 2022/08/31 -
8月26日,国网辛集市供电公司共产党员服务队走进校园,对学校用电情况进行“问诊把脉”,为广大师生营造安全的用电环境。
在辛集镇支家方碑小学,供电公司工作人员重点对校内供电线路、配电箱等进行全面检查维护,消除各类故障隐患点,同时在学校醒目位置张贴《电力设施保护公告》,确保学校安全、放心用电。
国网辛集市供电公司共产党员服务队队员崔彦辉:“由于暑假期间,学校用电设备处于空置状态,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为保障开学后学校可靠用电,我们对学校供配电线路、教学楼用电设备进行检查,为广大师生营造安全用电环境。”
下一步,国网辛集市供电公司将继续主动对接全市各中小学,积极开展开学季安全用电检查以及“安全用电进校园”活动,向广大师生普及安全用电知识和注意事项,为校园安全用电保驾护航。
专栏 市内动态 辛集市融媒体中心 | 2022/08/29 -
辛集市开展信用修复培训,为企业失信行为“打补丁”,激发企业“新动力”,助力企业蓬勃发展
为积极贯彻落实省市优化营商环境目标和开展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辛集市行政审批局于8月28日组织开展信用修复培训会,共十余家企业参加培训。
会上,行政审批局信用工作人员围绕信用修复政策要求、申报流程、注意事项等内容进行了详细介绍和解读,着重强调了信用建设在企业发展过程中的重要性,并对参会企业代表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解答和交流。
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向辛集市市场主体普及了信用的重要性,提高信用修复工作的积极性,营造企业诚信建设良好社会氛围。
下一步,辛集市行政审批局将持续做好信用修复工作,建立信用修复工作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贴心式“信用修复培训,为企业失信行为“打补丁”,全方位提升企业诚信经营水平,护航企业行稳致远,助力辛集市经济社会蓬勃发展。
专栏 市内动态 辛集市行政审批局 | 2022/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