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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人社部印发通知部署实施202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行动,要求加大就业权益保护,规范招聘市场秩序,依法查处虚假招聘等违法行为。
此次服务行动于9月1日~12月31日,以“暖心助航 就创青春”为主题,对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集中服务。
通知提出,把促进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举措,用心用情用力帮助解决求职中的困难和问题。通过实施服务攻坚,确保有就业意愿的2021届未就业毕业生就业服务不断线,使有求职意愿的失业青年及时得到针对性就业帮扶,力争青年失业水平稳中有降。
通知明确,一是加密岗位信息提供,根据毕业生特点精准推介岗位信息,加密线上线下招聘,覆盖全省的大型综合招聘至少举办1次,地级以上城市小型专场招聘每周1次。二是启动专项职业指导,组织一次职业指导师对口联系社区活动,开展一次制造业职业体验活动,对毕业生分类指导引导,提供观摩交流、跟岗学习机会。三是集中开展培训见习,引导毕业生参加新型学徒制培训、创业培训、新职业培训等,动员用人单位增设一批适合毕业生的管理、技术、科研类岗位。四是扎实做好困难帮扶,建立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台账,完善精细化帮扶举措,支持零就业家庭、残疾、长期失业毕业生就业。五是加大就业权益保护,加强对企业用工监督检查,规范招聘市场秩序,依法查处虚假招聘等违法行为。六是强化政策宣传落实,集中宣传毕业生就业政策,将政策清单、补贴标准、申领流程、受理机构向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广而告之,便利政策申请享受,及时兑现政策。
专栏 国内动态 信用中国 | 2021/09/08 -
专栏 国内动态 信用中国 | 2021/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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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能源局正式印发《全面推行电力业务资质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这是深化“证照分离”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又一重要举措。
据了解,《实施方案》是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在总结上海等地电力业务资质许可告知承诺制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的。
《实施方案》以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清楚告知、企业和群众诚信守诺为重点,旨在形成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预期明确、各负其责、信用监管的许可模式,从制度层面为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提供更大便利。
《实施方案》印发后,办理电力业务许可、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所有事项适用告知承诺制,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不愿承诺或者无法承诺的,按照一般程序办理;有较严重不良信用记录或者存在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行政许可机关告知的内容包括办理事项名称,审批依据,许可条件和材料要求,承诺方式,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派出机构核查权力,承诺书公开范围及时限等;申请人承诺的内容包括已知晓告知事项、已符合相关条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以及承诺的意思表示真实等。申请人自愿签署告知承诺书并按要求提交材料,派出机构应当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除规范告知承诺制工作流程外,国家能源局重点加强事中事后核查及信用监管工作。针对电力业务许可、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事项特点和各地区企业实际情况,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将按照事中事后核查指引,制定具体核查办法,明确时间、方式以及是否免予核查。
《实施方案》明确,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承诺不实的,对采用隐瞒或欺骗等手段取得许可的,将依法撤销许可决定;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依法撤销相关许可决定。违反《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等许可管理规定的,予以行政处罚并纳入信用记录。同时,按照信用状况实施分类监管,对不同失信情形实施相应惩戒措施。
专栏 国内动态 信用中国 | 2021/09/02 -
专栏 国内动态 信用中国 | 2021/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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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国内动态 信用中国 | 2021/08/25